文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
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,根据教育部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函〔2020〕8号)和自治区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调剂办法。
一、调剂基本条件
1.初试成绩须符合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要求(总分≥311,政治理论≥41,外国语≥41,业务课一≥62,业务课二≥62)的考生。
2.第一志愿报考法学(0301)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法律(法学)(035102)专业学位硕士。
二、调剂原则
调剂比例原则不低于1:1.2。
(一)法律硕士专业调剂工作原则
申请法律硕士调剂的,按考生初试专业课一、专业课二成绩总和排名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。
(二)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调剂工作原则
(1)申请调剂的考生,所学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(2)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或社会学的考生优先。
(3)申请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调剂的,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名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。
本办法由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
2021年3月21日